失業保險金的標準并沒有全國統一的規定,每個地區失業金領取標準存在差異,通常各地區是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來發放失業金的,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除了可以領取失業保障金,還可以享受醫療補貼、生育補貼等。
失業金的領取期限是根據失業人員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來確定的,累計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但不足兩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繳納年限滿2年但不足3年的,可領取6個月失業金;繳納年限滿3年但不足4年的,可領取9個月失業金;繳納年限滿4年但不足5年的,可領取12個月失業金;繳納年限達15年以上,失業人員每多繳納一年失業保險,就可以多領取1個月的失業保險金,領取失業金的期限最長不可以超過24個月。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