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期保費是指從保單生效之日起到保單期止已滿期的那部分保費,同時叫已賺保費。
滿期保費的定義:
1、假如領款事項為退還保費、現金價值、未滿期保費、預交保費、則領款人為投保人或其委托的代領人;假如領款事項為保險全給付,則領款人為合同約定的保險金受益人或其委托的代領人。
2、發生上述情形(一)至情形(十八),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公司對該被保險人保險責任終止,并對投保人按日計算退還該被保險人的未滿期凈保費(經過日數不足一日按一日計算)。
3、一般來說,只提供風險保障的產品,適合收入較低的人購買,如死亡保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疾病、醫療保險等,因為沒有滿期生存給付或年金給付,只需繳納較少的保費,就可以獲得較大的風險保障。
滿期保費與滿期賠付率:
1、滿期保費=(有效保單在評估期限內已經過期限/保單一次繳費的保險期限)×該期保費;
具體按評估期限與保險期限的交叉情況進行分類計算(可用P或NP保費)。
2、滿期賠付率:
保單年制滿期賠付率=(承保年度生效保單項下的已決賠款+未決賠款準備金)/承保年度保單的滿期保費×100%;
對一張保單而言,滿期賠付率=(已決賠款金額+未決估損金額+IBNR)/已經保費收入;
其中:已經保費收入=保費收入×已經比例。
滿期保費的計算方法:滿期保費是以保費收入為基礎用保險期限法計算的。
滿期保費(365分法)=(統計止期-保險起期+1)/(保險止期-保險起期+1)×保費收入。
以上公式可以看出,滿期保費是按日期比例進行計算的,到日前為止已經占的日期比例×總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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