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險,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發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如身故、殘疾或重疾等),在保險期內免交主險或長期附加險合同剩余的各期保費,而合同依然有效,其相當于給保險“上一份保險”,在特定條件下能發揮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豁免險保費保障條款通常分成投保人豁免保費與被保險人豁免保費兩種。前者指當投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保險公司豁免投保人應繳的保費,使被保險人的保障權益仍然有效。這類條款適合子女為父母購買保險或家長為子女投保等情況。而后者是指被保險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保險公司豁免其應繳保費,通常這條款更適合投保人給自己購買保險。可以說,豁免利益應該買給保費承擔人,也就是繳費的那個人,這一點投保前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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