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障號碼是公民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實現社會保險權益銜接的唯一標識,是公民擁有社會保障權益的重要標志。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持有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社會保障號碼采用公民身份號碼。沒有居民身份證的港澳臺人員、華僑,以及外國人,社會保障號碼按照全國統一規則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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