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貸款中,出借人,其實就是提供資金的一方,比如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就充當了出借人的角色,當然,出借人更多的是指在民間借貸中,借出錢的一方;借款人,就是與出借人相對應的,需要借錢的一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區別主要就表現在,出借人是借錢方,借款人為需要借錢的一方。作為出借人,需要注意借款人是否有良好的還款能力以及還款意愿,并且要做到留有存據,最好能能有借款合同,約定借款的額度,利息,歸還日期。做為借款人,需要正確估量自己的還款能力,操持良好的還款記錄。
借款合同中出借本金一方就是出借人,同時也是債權人,也是貸款人。只是這三個概念使用的場合不同。貸款人的概念,一般用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金融借貸合同中。出借人的概念普遍用于借款合同,包括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發生糾紛以后一般使用債權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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