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銀行—前身為長治市商業銀行(長治市城市信用社),最早誕生于1984年。1992年12月30日,人民銀行山西省分行晉銀金字(1992)第215號文字批準成立“長治市城市信用合作中心社”。1995年各城市信用社與組建單位脫鉤。2002年9月,長治市城市信用社完成單一法人改制,原13家城市信用社法人資格被取消,成為單一法人社,下設14個營業部。2005年2月1日,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籌建長治市商業銀行。2014年1月27日,長治市商業銀行升級更名為長治銀行。
長治銀行的前身為長治市商業銀行。作為地方性金融企業,長治銀行多年來始終堅持自身定位,依托政府、面向企業、服務市民、貼近百姓,成為地方經濟發展一支不可或缺的生力軍。已建立了遍布全市城、郊、縣域23家支行,并發起成立了2家村鎮銀行,擁有700余名員工,注冊資本10億元,資產總額達到186億元。多年來,先后累計發放貸款560億元,大力支持了地方企業的發展,并扶持了當地數百家中小企業,有力的促進了地方經濟的發展。先后多次被省、市兩級政府授予“省功勛企業”、“市優秀企業”、“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先進單位”等榮譽稱號。通過優質、貼心的金融服務,獲得了全市人民的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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