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要素指構成保險關系的主要因素。構成保險要素的主要指: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標的及可保風險。
現代商業保險的要素主要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
可保風險的存在
可保風險指符合保險人承保條件的特定風險。
一般來講,可保風險應具備的條件包括:
1、風險應當是純粹風險。
即風險一旦發生成為現實的風險事故,只有損失的機會,而無獲利的可能。
2、風險應當使大量標的均有遭受損失的可能性。
3、風險應當有導致重大損失的可能。
重大的損失是被保險人不愿承擔的。如果損失很輕微,則無參加保險的必要。
4、風險不能使大多數的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
要求損失的發生具有分散性。因為保險的目的,是以大多數人支付的小額保費,賠付少數人遭遇的大額損失。如果大多數的保險標的同時遭受損失,保險人通過向被保險人收取保險費所建立起的保險資金根本無法抵消損失,從而影響保險公司的經營穩定性。
5、風險必須具有現實的可測性。
在保險經營中,保險人必須制定出準確的保險費率,而保險費率的計算依據是風險發生的概率及其所致保險標的損失的概率。這就要求風險具有可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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