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事故理賠,是先從交強險的保額來賠償,當理賠金額超出交強險保額時,會啟動用第三者保險的保額來賠償,超出三者險保額后,費用由肇事者承擔。
交強險責任限額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對每次保險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承擔的最高賠償金額。
車險的交強險責任限額分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第三者保險定義:商業三者險是保險公司為第三者的損失承擔責任的保險險種。第三者指的除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人以外的,因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而遭受損失的第三方受害者。
機動車在保險期內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或者人員受傷的,需要由公安機關確定機動車承擔的責任,然后按照責任承擔事故的損失賠償,在賠償結束以后,按照保險合同條款中投保內容申請保險理賠。
理賠時,首先是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提交相關資料,保險理賠窗口受理審核,保險公司上級審批同意,保險人最終確定賠償保險金的數額后,支付相應的賠償。
對于在交通事故中導致受害者傷亡的話,如果肇事者購買了交強險和第三方保險,只要是司機不是醉駕、毒駕等,那么保險公司就會進行100%的賠償,如果交強險金額用完了的話,就用第三方保險的錢,如果保險的錢都賠償完了,那么就只能自己支付賠償金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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