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煤是指熱值為7000千卡/千克 (公斤)的煤炭。
標準煤是標準能源的一種表示方法。由于煤炭、石油、天然氣、電力及其他能源的發熱量不同,為了使它們能夠進行比較,以便計算、考察國民經濟各部門的能源消費量及其利用效果,通常采用標準煤這一標準折算單位。國家常用的能源與標準煤的單位重量折算比率是:原煤為0.714、原油為1.429。天然氣按每立方米9310千卡計算,折合標準煤1.33公斤。水電按歷年火電標準煤消耗定額折合計算。
另外,國家還經常將各種能源折合成標準煤的噸數來表示,如1噸秸稈的能量相當于0.5噸標準煤,1立方米沼氣的能量相當于0.7公斤標準煤。能源折標準煤系數=某種能源實際熱值(千卡/千克)/7000(千卡/千克)在各種能源折算標準煤之前,首先測算各種能源的實際平均熱值,再折算標準煤。
平均熱值也稱平均發熱量,是指不同種類或品種的能源實測發熱量的加權平均值。計算公式為:平均熱值(千卡/千克)=Σ[某種能源實測低位發熱量(千卡/千克)×該能源數量(噸)]/能源總量(噸)標準煤的計算尚無國際公認的統一標準,1千克標準煤的熱值,中國、前蘇聯、日本按7000千卡計算,聯合國按6880千卡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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