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微信被拉黑了,發消息過去“沒有任何顯示”,也不會收到任何提示。被拉入黑名單之后,雖然通訊錄好友仍然存在,但發送消息時會提示拒收,對方的微信上沒有任何提示,也不會顯示任何消息,如果對方已經將自己拉黑,并且刪除了好友,那么連刪除好友后“再通過搜索微信號添加”的權限都會喪失,不管通過微信給對方發送什么類型的消息,對方都不會知道,也不會接收,更不會顯示。
小編還為您整理了以下內容,可能對您也有幫助:
微信拉黑發信息顯示什么
微信拉至黑名單后,顯示如下:
1、在自己的會話列表不再顯示與其聊天記錄,解除黑名單后會重新出現在會話列表中;
2、在對方的通訊錄好友列表中仍然會顯示;
3、將不再接收到對方的消息;
4、對方無法給你發消息,會提示“對方拒絕接收您的消息”,自己可以給對方正常發送消息;
5、互相無法查看更新后的頭像、個性簽名;
6、好友無法查看你的微信個人相冊和對照片進行評論;
7、互相看不到朋友圈更新,拉黑之前在朋友圈分享的照片也不在對方朋友圈展示。
微信是騰訊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推出的一個為智能終端提供即時通訊服務的免費社交程序,微信支持跨通信運營商、跨操作系統平臺通過網絡快速發送免費(需消耗少量網絡流量)語音短信、視頻、圖片和文字,同時,也可以使用通過共享流媒體內容的資料和基于位置的社交插件“搖一搖”、“漂流瓶”、“朋友圈”、“公眾平臺”、“語音記事本”等服務插件。
微信提供公眾平臺、朋友圈、消息推送等功能,用戶可以通過“搖一搖”、“搜索號碼”、“附近的人”、掃二維碼方式添加好友和關注公眾平臺,同時微信將內容分享給好友以及將用戶看到的精彩內容分享到微信朋友圈。截止2016年12月微信的月活躍用戶數已達8.89億。2018年6月20日,微信訂閱號正式改版上線。2019年11月,“騰訊QQ”的小程序在微信上線。
微信拉黑對方后對方發消息會顯示什么
1、微信拉黑后對方發信息會顯示,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了的提示,而且一直發送消息會一直失敗,直到解除拉黑狀態才可以恢復。
2、會顯示紅色感嘆號。如果好友在和你聊天,拉黑之后,被拉黑人員發送,會發現提示對方拒收的消息,消息是個紅色的嘆號顯示。將好友拉黑后,兩人之間的好友關系其實并沒有解除,雙方都依然存在于對方的微信通訊錄中。
3、拉黑對方,對方發信息會顯示如下幾種情況:微信拉黑后對方發信息會顯示,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了的提示,而且一直發送消息會一直失敗,直到解除拉黑狀態才可以恢復。
4、第三步,在聊天頁面的輸入框中輸入任意消息,并點擊發送。(如下圖所示)第四步,在頁面中,顯示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了,還有紅色感嘆號。
5、拉黑刪除后對方發信息顯示紅色感嘆號以及對方拒收消息,您已經不是對方好友,需要添加好友的提示。拉黑,網絡用語中指拉入黑名單,再也不往來。
微信黑名單對方發信息會顯示什么
拉黑對方之后,給對方發信息會顯示【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了】,被拉黑后自己發不出信息,對方也收不到信息,但是雙方仍在通訊錄,也不能通過重新添加好友給對方發信息。
把某個好友加入黑名單后,對方給你發消息時會被提示【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了】和【發送失敗,因為對方拒絕接收你的消息】,并且在聊天氣泡窗口隔壁會有一個紅色感嘆號圖標;但雙方的名片仍會保留在通訊錄中。
拉黑,對方給你發消息會收到提示: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了。刪除,對方給你發消息會收到提示:開啟了朋友驗證,你還不是他(她)朋友。也可以重新通過驗證添加回來。
微信加入黑名單后對方發消息時如何顯示
拉黑對方之后,給對方發信息會顯示【消息已發出,但被對方拒收了】,被拉黑后自己發不出信息,對方也收不到信息,但是雙方仍在通訊錄,也不能通過重新添加好友給對方發信息。
如果是被刪除,給對方發信息則會提示【對方開啟了朋友驗證,你還不是他朋友,請先發送朋友驗證請求,對方驗證通過后,才能聊天】,被刪除后你已經不在對方通訊錄了,但是可以重新添加對方為好友。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微信刪除好友前
雙方為正常好友關系的情況下,對方打開你的詳細資料,可以看到親們相冊顯示的圖片,進入親們的朋友圈可以查看你發表的內容。
2、微信好友刪除后
如果親們把對方刪除了,當對方打開親們的詳細資料后,是無法查看親們的相冊、和朋友圈內容!只會顯示一片空白(設置了陌生人可查看10張照片除外)。
3、刪除微信好友后,會同時清空親們的聊天記錄,但是對方通訊錄列表中仍然會有親們,(除非親們設置了驗證)不然他還是可以發消息。因為這只是單向刪除。
4、如果覺得這個好友還沒到非刪不可的地步,那么最好先將他加入黑名單,加入黑名單后,對方不僅看不到親們的朋友圈,而且也不能再給親們發消息。
5、加入黑名單的好處是,將來如果你那一天心血來潮了,想要和他聊天,只需將他移出黑名單后又會恢復好友關系。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