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這個前綴的暗示使得人們總會把JavaScript和Java聯(lián)系起來,認為JavaScript是Java的一個子集或者是一個功能差于Java的一個版本。似乎JavaScript這個名字就是有意造成一種混淆,而這種混淆帶來了后來的誤解。JavaScript不被解釋成Java,Java就是Java。而JavaScript則是另一種不同的編程語言。
JavaScript的語法和Java相類似,這就像Java和C類似一樣。但是,JavaScript并不是Java的一個子集就像Java不是C的子集。JavaScript在應用程序方面比Java(Oak)當初所打算的表現(xiàn)地更好。
JavaScript并不是在Java的誕生地——Sun Microsystems公司,被開發(fā)出來的,而是在Netscape(網(wǎng)景)被開發(fā)出來的。它最初被叫做LiveScript,而這個名字并沒有讓人們很迷惑。
Script這個后綴的暗示,說明JavaScript不是一種真正的“編程語言”,作為一門腳本語言和編程語言相比,還是有差距的。但是,這的確是一個專業(yè)化的問題。和C語言相比,JavaScript通過犧牲性能而換取更加豐富的表達能力和動態(tài)性。
JavaScript的類 C 語法,包括花括號和笨重的for語句,使得它看起來更像是一種普通的過程式的語言。這是一種誤導,因為和C 或 Java相比,JavaScript 和 函數(shù)式語言——比如 Lisp 和 Scheme,有著更多的相似之處。它用數(shù)組代替列表,用對象代替屬性列表。函數(shù)是第一類型,函數(shù)可以有閉包。你不需要去平衡所有的這些圓括號,就可以使用匿名函數(shù)。
JavaScript最初的設計是運行在Netscape Navigator上的。它的成功使它事實上成為了所有網(wǎng)頁瀏覽器的標準配置。這就造成了語言類型的定型。可以說,JavaScript就是編程語言中的 George Reeves(注:美國演員,因扮演“超人”出名,導致被定型,而無法接演其他角色)。JavaScript也適用于很多和網(wǎng)頁無關的應用程序。
JavaScript的第一個版本相當?shù)娜酢K鄙佼惓L幚怼?nèi)部函數(shù)、繼承。就它現(xiàn)在的形式而言,它已經(jīng)是一門完整的面向?qū)ο蟮木幊陶Z言了。但是,針對這門語言的很多觀點都是基于它不成熟的形式而引發(fā)的。
負責管理這門語言的ECMA委員會正在開發(fā)擴展,這本是出于好意,但是這也加劇了一個更大的問題:版本變得越來越多。而這造成了更多的困擾。
沒有任何編程語言是完美的。JavaScript也有它本身設計錯誤,比如重載表示相加和附帶類型轉(zhuǎn)換的串連接兩個含義,易錯的with語句也應該避免使用。保留字策略過于嚴格。分號的嵌入也是一個巨大的錯誤,正則表達式的符號也是一樣。這些錯誤會導致編程錯誤,同時將語言的設計作為一個整體質(zhì)疑。幸運地是,這些問題中的很多問題可以用一個非常不錯的 Lint 程序來緩和。
這個語言的設計整體上是相當健全的。令人驚訝地是,ECMAScript委員會似乎對于糾正這些錯誤并不感興趣。也許,他們對創(chuàng)造一個新的語言更感興趣吧。(注:這里應該是作者的調(diào)侃語)。
JavaScript早期的一些實現(xiàn)可謂是錯誤百出。這一點反映在語言上。更糟糕地是,這些實現(xiàn)被嵌入到了更加錯誤百出的web瀏覽器之中。
幾乎所有關于JavaScript的書籍都相當?shù)卦愀狻K鼈兂錆M了錯誤,不恰當?shù)睦樱蜎]什么幫助的練習。這門語言中的重要特性被糟糕地解釋,或者被完全忽略。我修訂過很多關于JavaScript的書籍,但是我只推薦一本:《JavaScript權(quán)威指南(第五版)》——作者:David Flanagan。(作者語:如果你寫了一本很好的書,請給我郵遞一本贈閱本。)
JavaScript的官方規(guī)范是由ECMA出版的。這個官方規(guī)范的質(zhì)量相當?shù)牡汀6译y以閱讀和理解。這是一個造成拙劣書籍問題的一個原因,因為作者們無法使用標準文檔來提升他們對語言的理解。ECMA和TC39委員會應該為此感到深深地窘迫和不安。
很多使用JavaScript的人并不是程序員。他們?nèi)狈I(yè)素質(zhì)和編寫優(yōu)秀程序的訓練。無論如何,JavaScript擁有如此強大的表現(xiàn)力,以致于他們通過使用JavaScript可以做很多有意義的事情。這就讓JavaScript背上了一個名聲,就是說,JavaScript完全是給業(yè)余人員設計的語言,它不適合用于專業(yè)編程。其實,事實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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